請教商標申請的相關問題?

最近接了一間補習班,想以新的名稱與商標來申請註冊後再更名,請問是先用個人名義或是公司名義申請為佳?因為如果通過註冊想要更名,希望日後商標就是新名稱。但詢問過商標公司,建議以原有(已立案)名義申請註冊日後較易舉證。 已立案的補習班可以用個人名義申請註冊嗎? 如果通過註冊以後一定要轉換成公司名義嗎? 可以繼續用個人的名義嗎?個人如何舉證有持續使用商標? 一般的廣告宣傳單(註冊的商標),如何界定是公司還是個人(負責人也是我啊)有差別嗎? 另外,商標有中文,英文與圖形,合起來申請較容易通過還是分開申請機會較大? 查詢過資料,沒有完全一模一樣的,但中文有相似的(同類),擔心單獨申請中文會被駁回...

您的問題如下:
最近接了一間補習班,想以新的名稱與商標來申請註冊後再更名,
ANS:商標申請註冊進去後,是沒辦法更動商標申請名稱的,因此你這項商標申請註冊更名的作法是有待商確的,照你的說法應是變成是商標新案申請及註冊,而不繼承原先補習班的商標權

請問是先用個人名義或是公司名義申請為佳?
ANS:商標權為無體財產權,經註冊後始得權利,個人名義與公司名義的差別在于商標權的歸屬在誰身上,個人申請則商標權力在個人,公司申請則要看公司的型態,若為有限公司,則商標權力與個人申請差不多,若為股份有限公司,則商標權的行使必須經由所有股東同意,方能做變更等事項.
一般來說商標申請註冊通常要看申請人的目的,絕大部分註冊商標申請人若為公司型態通常是以公司型態申請商標註冊.為何?很簡單,你做生意時別人認的是你這家公司還是個人呢?尤其是跟外國廠商作生意,拿個商標權在個人的商標權證明出來,不是很奇怪嗎?

因為如果通過註冊想要更名,希望日後商標就是新名稱。但詢問過商標公司,建議以原有(已立案)名義申請註冊日後較易舉證。
ANS:你所接洽的商標公司說的沒錯,因商標法第57條有提到"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3年者"則有被任何人或智慧局依職權廢止其註冊的風險,而通常立案的補習班在打廣告時,便會SHOW出該補習班的商標及該補習班名稱日期,這部分即可做為註冊商標有使用的舉證用.
但是小心!!千萬注意!!,你以原有的那家立案補習班名義申請商標,則權力人仍是那家補習班,故要確定補習班已完全移轉到你名下.否則先以個人名義提出商標申請註冊,在你接手的補習班負責人已確立正式成為你之後,再把商標權以移轉的方式由你名下移到補習班名下,亦不失為保險的作法.

已立案的補習班可以用個人名義申請商標註冊嗎?
ANS: 單就商標權的角度,是的,個人名義一樣可以申請商標

如果通過註冊以後一定要轉換成公司名義嗎?
ANS: 不一定.

可以繼續用個人的名義嗎?
ANS: why not?.

個人如何舉證有持續使用商標?
ANS:通常立案的補習班在打廣告時,便會SHOW出該補習班的商標及該補習班名稱日期,這部分即可做為商標有使用的舉證用.
你是這間補習班的負責人,而補習班登記在你名下,則可間接佐證.

一般的廣告宣傳單(註冊的商標),如何界定是公司還是個人(負責人也是我啊)有差別嗎?
ANS:就如同我上面所說,看你的目的,有些人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公司有註冊,則會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但絕大部分仍是以公司名義申請商標,省去不必要麻煩,如同我上面剛剛所說,例如商標授權,B跟A公司做生意,授權人竟不是這家公司而是個人,不是感覺很奇怪嗎?那到時候B公司在商品上打,"本商品取得某某某商標授權"還是"本商品取得某某有限公司商標授權"你覺得消費者會比較安心呢?你買東西會去認品牌認公司,還是去認"某某某製"呢?

另外,商標有中文,英文與圖形,合起來申請較容易通過還是分開申請機會較大?
ANS:分開較大,或說一樣,當你所提出申請的商標中文部份會與他人衝突時,則你單獨申請或合併申請一要會被駁回,英文與圖形的部份也一樣.並不會說單獨只駁回你某個部份.差別在於使用上是否會拆開使用,例如勾勾與nike都是nike公司的註冊商標,你可能在鞋盒外看到勾勾在上nike在下的表現方式,又在鞋子本身看到單獨勾勾或nike的表現方式,即有時會分開使用,有時會合併使用,則你可以拆開申請.以符合57條規定,但若你都是固定中.英.圖的固定形式態樣使用的話,則可合併成一件提出申請,但要注意,不可以合併成一件商標申請案,在使用上卻拆開始用,這樣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未使用,而有遭撤銷之風險;或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也有被撤銷商標的風險.

查詢過資料,沒有完全一模一樣的註冊商標,但中文有相似的(同類),擔心單獨申請中文會被駁回,是否加上英文通過機會較大?
ANS:有可能,但不一定,要看你商標整體的設計是否足以與他人區別,是否無與他人混淆之虞.則在商標整體觀感上與他人有區別或許有可能增加機會.

希望以上說明有幫到你,也祝你的商標申請順利,其實有問題可以請教你的委任事務所.

**商標法規定以商標使用方式選擇申請,首要之先是先求通過註冊,我才能更換立案名稱。要用哪種模式搭配申請最易通過?
1.中文單獨,英文單獨,圖形(內有英文)單獨
2.中文+英文,圖形(內有英文)單獨
3.中文+英文+圖
ANS:這似乎是個數學問題,應該說個別申請商標風險最小嗎?如果被駁回也不會一次全死,除非你中英圖三部份都被駁.真是這樣嗎?
如同我前面所提,你所委任的商標公司若專業度有夠都會有自己的檢索系統,則在檢索時就應該會跟你說明風險何在,若都能避開則不管你是分開申請還是合併申請都會過.若其中一部份(假設是中文好了)有風險,則你分開申請或許到時候圖跟英文都過,則過件率0.66,以數學上來說當然比以一件(中英圖放在一起)申請,而因中文部份而則駁回(過件率0)來的高.

**但是這三種方式又以何種日後較容易有商標被盜用或與人相似的情況發生?
ANS:1.人家盜用,你可以去主張你的商標權,2.日後與他人近似,
你已經註冊商標在案,何來與他人近似之虞?是他人與你近似吧?若真為此,你認為他能取得商標權嗎?很難很難,除非你的商標已淡化,則對方或許能取得部份商標權,這部份不易懂就不多說明了.

費用:
目前政府規費:每一類(商品20種以下)3000元,指定商品超過21-60種:5000,61種一上:9000元,一般的商標註冊案都是指定商品控制在20種以下,妥善指定商品種類應都不會超過,不用多花冤枉錢。另外商標只定商品/服務有分45大類,看您從事的商品領域是不是同一商品歸類,如果不是則逐類提出註冊申請,規費:3000x您要註冊的類別而定,因台灣商標註冊是採註冊主義;先搶先贏制度,相關商品/服務領域您沒註冊的,別人不但可以堂而皇之的用、甚至也去申請商標註冊,一樣取得商標法的保護,所以宜就積極保護及消極防禦兩個品牌規劃策略的層面加以佈局,以免日後遭有心人士鑽漏洞。

審查時間:
目前官方審查期間約6-8個月,審查核准後通知繳納註冊費(1-3年期:1000元,一次10年一票到底:2500元,約在繳費後一個月公告註冊,公告註冊後10天左右就可以收到證書。如遇到資料不全、填寫疏漏須另外補正,則會多花1-2個審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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